上海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刘道平
各位代表:
我受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学院、部门工会在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名额分配数和代表条件要求,经过教职工的选举,产生了正式代表232名。
一、代表的构成
1、在232名代表中,女代表84名,占代表总数的36.2%。青年代表24名,占代表总数的10.3%。中共党员178名,占代表总数的76.7%;各民主党派成员13名,占代表总数的5.6 %。
2、在232名代表中,教师及科研人员代表共有151名,占代表总数的65.1 %,符合教师代表(包括科研和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60%的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121名,占代表总数的52.2%。
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查结果
1、上海理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均为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划归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的上海医疗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且分别为三校工会会员。
2、代表均为所在学院、部门的教职工,按照民主选举办法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资格选举审查小组认为,代表名额和比例符合有关规定,代表产生办法符合民主程序,当选代表符合规定的代表条件,因此,确定本次大会232名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