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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理工委工会[2017]09号 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帮困基金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

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良好的互助互爱风气,学校每年第一个周二工作日组织“一日捐”。所募资金为帮困基金,帮助因病因事致困的教职工。

为使帮困基金的使用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帮困工作委员会,负责帮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委员会主任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委员由校办主任、纪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退管办主任等相关领导组成。如因工作岗位变化,由接任岗位人员自动接替。

二、帮困基金补助对象

帮困基金补助对象为上海理工大学在编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也可申报,但总额低于在职补助人数、金额及离退休人员限定总额。

三、帮困基金申请程序

1、帮困基金申请必须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表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部门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交校工会。

2、帮困基金每年申报二次,时间一般为为5月底,11月底。特殊情况随时申报临时补助。

3、校工会收到各部门申请后,组织校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四、注意事项

1、当年享受帮困基金补助的教职工不再享受临时补助。

2、女教工生育不可申报帮困基金。

3、申请原因未列入补助标准的情况由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4、校工会作为帮困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5、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校帮困工作委员会。

五、帮困基金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在职在编教职工

医院大病(有证明)

5000元(自费10万元以下)

 

1万元(自费10万元以上)

大病康复期(在岗)

大病康复期(长病假)

2000-3000/

3000-4000/

大病复发转移

(长病假)

4000/

人体主要器官移植

1

 

排异治疗(在岗)

3000/

排异治疗(长病假)

5000/

精神病(有证明)

4000

 

精神病康复期(在岗)

2000/

精神病康复期

(长病假)

3000/

突发事件造成

困难或伤害

(凭损失较大证明)

3000-3万元

 

病危关怀(一次性)

5000

 

家属大病(有证明)

2000

 

家属大病支出巨大

(有证明30万以上)

5000

 

离退休人员

半年一次

总额控制

2万以下

 

上海理工大学帮困工作委员会

201755

 

 

主题词:教职工    帮困      管理细则 

校对:朱莉             打印:顾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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