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良好的互助互爱风气,学校每年第一个周二工作日组织“一日捐”。所募资金为帮困基金,帮助因病因事致困的教职工。
为使帮困基金的使用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帮困工作委员会,负责帮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委员会主任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担任,委员由校办主任、纪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退管办主任等相关领导组成。如因工作岗位变化,由接任岗位人员自动接替。
二、帮困基金补助对象
帮困基金补助对象为上海理工大学在编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也可申报,但总额低于在职补助人数、金额及离退休人员限定总额。
三、帮困基金申请程序
1、帮困基金申请必须由本人或亲属提出(申请表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部门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交校工会。
2、帮困基金每年申报二次,时间一般为为5月底,11月底。特殊情况随时申报临时补助。
3、校工会收到各部门申请后,组织校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四、注意事项
1、当年享受帮困基金补助的教职工不再享受临时补助。
2、女教工生育不可申报帮困基金。
3、申请原因未列入补助标准的情况由帮困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4、校工会作为帮困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5、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校帮困工作委员会。
五、帮困基金补助标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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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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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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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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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在编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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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大病(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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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自费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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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自费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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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康复期(在岗)
大病康复期(长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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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3000元/年
3000-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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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复发转移
(长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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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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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主要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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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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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异治疗(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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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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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异治疗(长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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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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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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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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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康复期(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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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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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康复期
(长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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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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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造成
困难或伤害
(凭损失较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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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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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危关怀(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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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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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大病(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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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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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大病支出巨大
(有证明3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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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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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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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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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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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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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帮困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主题词:教职工 帮困 管理细则
校对:朱莉 打印:顾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