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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工会:

  近年来,教育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在促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劳动关系稳定、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的先进工会组织。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引导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将各级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真正信赖的“教工之家”,上海市教育工会决定评选2015—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

(一)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高等学校所属院系(部门)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有健全的院系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参与院系民主管理且成效明显。民主评议院系(部门)领导干部。

2、院系(部门)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定期换届改选。

3、围绕学校和院系(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认真实施教职工素质工程,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组织,创造性地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4、院系(部门)工会组织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排难解忧,认真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困人”职责。

 5、院系(部门)有固定的教工小家和妇女小家的活动场所,活动内容和形式满足教职工的需要,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使用率高。

6、院系(部门)工会经费和会费使用得当,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7、院系(部门)人际关系、干群关系、劳动关系和谐。

    注:已经获上海市模范职工小家(市总工会命名)的工会组织不再重复参加本次评选。

   评选办法和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要求,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从严把关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6月10日前,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和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上报校工会。表格见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邮箱:gonghui@usst.edu.cn

(二)市教育工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相关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对申报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将于6月30日前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的院系(部门)工会将于7月上旬进行交流考评。

五、评选奖励

本会将为获得教育系统先进教工之家免检单位、先进教工之家和模范教工小家的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

联系人:朱鸿章  联系电话:55270446

附件:

2015—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申报表

附件见上海理工大学工会网常用下载栏目。

 上海理工大学工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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